中共赤峰市松山区委员会办公室
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开展“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”
专项行动的通知
各乡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各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,区直各部委办局、人民团体,驻区条管单位: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落实自治区、赤峰市两级党委政府关于提高党政机关运转质量和效率的有关要求,根据赤峰市委办公室、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开展“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决定在全区党政群机关开展“优化职能职责、优化工作流程”(以下简称“两优”)专项行动,着力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决策慢、行动慢、结果慢等问题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优化职能职责
1.规范履职行为。各部门要切实维护法律法规和“三定”规定(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)的权威性和严肃性,认真履行职责,规范履职行为,不得越界越权擅自增加审批、许可、处罚等职能。因形势任务变化需要对本部门"三定"规定进行调整的,要及时向区编委会报告。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,有议事协调机构的,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,完善工作机制;没有议事协调机构的,由牵头部门明确其他部门职责并统筹抓好任务落实。
2.推动放权减权。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,全面梳理本部门的权责清单事项和权责清单之外的内部管理事项(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之间、上下级之间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形成的业务往来、工作关系),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及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生态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不宜下放的重大敏感事项外,把该放的放到位、该管的管起来。要采取直接下放、委托办理、审批改备案等方式下放权力,并做好下放后的经费保障、技术支持、业务培训等后续工作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跟踪问效。各部门要同步做好自治区下放权力的承接工作。
二、优化工作流程
3.精简工作程序。简化办事程序,各部门要大力推行综合一窗受理、告知承诺、“一件事一次办”、“一网通办”等做法,深化“市县同权”、“市域通办”服务,切实减少办事环节、提高便利化水平。精减办事要件,要对办事要件进行再梳理,通过一次性告知、一表申请、容缺受理、一照通办、信息共享、在线核验等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,精减办事材料,压缩办事时限,要强化效率意识,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,通过创新申请方式、加强审批联动、强化信息共享、加大授权审批力度等方式提高即办件占比,大幅缩短办事时间、减少办事环节,提高审批效率。
4.优化内部流程。各部门要针对内部管理事项进行梳理,从程序、要件、时限等方面进行优化,减少决策层级和环节,打通工作运行“中梗阻”,推动党政群机关内部运转更加顺畅高效。
三、强化组织实施
5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把开展“两优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。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负起责任,精心组织、周密部署,通过重构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,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,形成“两优”长效机制。
6.注重结果导向。各部门要通过深入调研、征求意见、自查 自纠等方式,全面检视问题症结,把“权力下放了多少、办事要件 精减了多少、程序环节减少了多少、办事时限缩短了多少”作为检验“两优”专项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,列出优化职能职责、减权放权清单和优化工作流程清单(以下简称“两优”清单)。在2023年2月10日前,党群部门将“两优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(报告形式)和"两优"清单(详见附件1、2、3)报编办,政府部门报政务服务局。
7.强化监督指导。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组按照分工做好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,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追责问责。各部门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“两优”清单和专项行动成果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编办和政务服务局要做好对开展"两优"专项行动的跟进指导。
附件:1.优化部门职能职责建议清单
2.取消和下放职权事项清单
3.保留职权事项及减环节、减材料、减时限清单
中共赤峰市松山区委员会办公室
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3年1月18日
(联系人:包凯强;联系电话:15648473232)







